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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(2019年第8號)

發布時間: 2020-01-06 來源: 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

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規定,經安全性評估并廣泛征求意見,現將當歸、山柰、西紅花、草果、姜黃、蓽茇等6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,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使用。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作為食品生產經營時,其標簽、說明書、廣告、宣傳信息等不得含有虛假宣傳內容,不得涉及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

國家衛生健康委     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

2019年11月25日 

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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